讀經:
& 羅一:4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
兒子。
一、耶穌被釘十字架:
F 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用來執行死刑犯的一種酷刑,也是一種羞辱人的刑罰,專對付惡人,羅馬人自己是不用十字架作刑具。耶穌是無罪的,路二十三:4「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罪來。』」如果換成我們,任何人只要有人告你,就是一簍筐的罪狀,彼拉多卻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來,證明耶穌確實是無罪的,但是那些祭司長和差役要彼拉多把耶穌釘十字架,約十九:6「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就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彼拉多向百姓表明流這義人(耶穌)的血罪不在他,太二十七:24~25「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於是彼拉多就釋放了巴拉巴,把耶穌釘在十字架。太二十七:26「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在十字架上,耶穌的肉體及心靈受到極大的痛苦,因為在斷氣的前一刻,天父為了拯救世人的背叛,掩面不看祂的兒子耶穌,離棄祂,使祂經歷死亡,太二十七: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接著,太二十七:50「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耶穌在十字架上留下寶貴的七言:(1).「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廿三:34)。(2).「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廿三43)。(3).「母親,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約十九26~27)。(4).「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可十五34)。(5).「我渴了。」(約十九28)。(6).「成了!」(約十九30)。(7).「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路廿三46),這七言是祂極大無私的愛。耶穌的死是受死,受死的意思是有死的特徵,但沒真死(不能被死拘禁),因為祂是道成肉身的神,三天後祂又活過來,成為人類的救主。
二、耶穌復活的意義為何?
F 世界上除了耶穌以外,沒有人從死裡復活,而且活到永遠,所以每一個偉人的傳記都寫到他死為止,死後一、兩百年,記得他的人就不多了,耶穌卻不是這樣,祂的生平,在祂死後才更精彩,因上帝叫祂從死裏復活,祂的復活生命叫許多人的生命因而改變,人類的歷史也因而改變。耶穌復活後,門徒所傳的是復活的主,彼得回答大祭司,徒五:29~30「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他復活。』」保羅也傳復活的主,林前十五:20「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耶穌的復活,對我們到底有什麼意義?(1).保羅說:耶穌復活的生命也叫我們復活,林前六:14「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2).彼得說:耶穌復活給我們人類有了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3).保羅說:耶穌復活回到神的右邊,為我們祈求,羅八:34「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三、如何傳復活的主?
F 保羅教導我們,耶穌為我們死,為我們復活,叫我們也復活,我們就要傳揚耶穌復活,並為祂而活,加二: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耶穌的死,是叫活著的人為祂活,這就是傳復活的主了,林後五:15「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小組討論:
(1).耶穌復活的意義為何?
(2).如何傳復活的主?
問題討論參考資料:
(1).耶穌復活的意義為何?
F 耶穌的生,是為了死,因為神定意將祂壓傷,成為贖罪祭,賽五十三 :10「耶和華卻定意(或譯: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或譯:他獻本身為贖罪祭)。祂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耶穌的死,是為人的罪,賽五十三:12「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耶穌的復活,是叫我們稱義,羅四: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耶穌是神道成肉身來到世界,祂不但是神,也是人,因此耶穌有神人兩性,祂的神性代表神,祂的人性代表人,所以祂才能成為,神人之間的中保,提前二:5「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耶穌的死,是證明祂是人,但是祂又是神,不能被死拘禁,徒二:23「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祂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所以祂的復活,證明祂是神,能捨命也能取回,這是天父(神)給子(耶穌)的命令,約十:18「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耶穌的復活,是神(天父)叫子(耶穌)復活,徒十三:33「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第二篇上記著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耶穌復活的意義:除了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同時也給我們信祂的人有復活的生命。
(2).如何傳復活的主?
F 使徒時代傳福音最有效的事件,就是耶穌復活,徒四:10「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他從死裡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那是發生在眼前,活生生的見證,無可辯駁。保羅一生對福音有很大的負擔,林前九:23「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他不以福音為恥,羅一: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所以他作了福音的執事,用神給大能的恩賜服事主,弗三:7「我作了這福音的執事,是照神的恩賜,這恩賜是照他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聖經有一個故事,談到耶穌向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約四:7~10「有一個撒瑪利亞的婦人來打水。耶穌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那時門徒進城買食物去了。撒瑪利亞的婦人對他說:『你既是猶太人,怎麼向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呢?』原來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耶穌回答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你活水。』」後來耶穌把她內心的事,說了出來,約四:16~19「耶穌說:『你去叫你丈夫也到這裡來。』婦人說:『我沒有丈夫。』耶穌說:『你說沒有丈夫是不錯的。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你這話是真的。』婦人說:『先生,我看出你是先知。』」婦人因隱情顯露出來,就相信耶穌,並傳揚祂。約四:28~30「那婦人就留下水罐子,往城裡去,對眾人說:『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麼?』眾人就出城往耶穌那裡去。」
F 從上一段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不同的時機,不同的內容,不同的對像,不同傳福音的方法及不同福音負擔的人,其果效也有所不同。使徒時代因耶穌復活是一件超自然的神蹟,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有復活的生命,信祂的人能得永遠的生命。保羅一生以傳耶穌基督為他人生的目標。撒瑪利亞婦人,因內心的事,被揭曉就不顧自己的水罐,往城裡去傳基督,林前十四:25「他心裡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今日的基督徒,如何傳復活的主?因復活的主有復活的生命,傳復活的主,最有效的方法是活出主耶穌復活的生命,什麼是耶穌復活的生命?就是勝過世界,勝過疾病,勝過死亡,勝過仇敵的生命,如果在這四樣事上,你能夠有好的見證,你就是小基督,你的生活就充滿了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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