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落格說明:

本部落格說明:(1).黑體字是本人的敘述。(2).()紅體字是名詞的解釋或補充說明(便於瞭解所敘述的預表及內容)。(3).深藍色字體是聖經經文(為了避免讀者,花時間查經文,打斷思路,所以經文直接附上)。(4).深咖啡色字體是引述別人的文章。(5).結語:是給基督徒的提醒。使用這些顏色及括號,讓讀者在閱讀時,思想集中,容易明白,分享者所敘述的內容。 如何使用本資料: (1).小組會前一週,小組長,先將第一部份資料,印出來分給小組成員,請他們預先回答小組討論題。 (2).小組會時,再把第二部份,問題討論參考資料發給大家參考,並請組員發表個人意見,共同討論,最後將結論整理成回應文章,E-Mail(htskimo@yahoo.com.tw)給我,我會把你們討論回應,登在後面第三部份,供更多的人參考。 (3).希望利用本部落格,分享聖經心得,使我們成為能吃乾糧的基督徒,在這末後的日子裡,因渴慕真理,不被迷惑,遵守神的誡命,剛強為主作見證,將來就能與主同作王一千年。 讀經:啟二十:4~5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

註一:本部落格從第142期開始改版,由主題式查經改為解經,將會讀一段經文,然後找出這段經文的標題,作為題目,分享時盡量參考經文的歷史背景,及原文解釋,最後仍然提出兩個問題,提供作為小組討論材料,結語是針對基督徒的勸告,互相勉勵。

註二:本部落格從第401期開始再改版,主題查經,付圖片說明。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二

(36).基要真理六(罪與犯罪) 2010/10/26製作

讀經:
&  賽五十九:12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
F  一般人所認知的罪,是指觸犯了法律,所以有人說:『我也沒有作出殺人放火的事,我犯了什麼罪?至於說謊,自私,貪心是人的本性,這些本性,每個人都會有,不應該算為罪,只要不故意害人,作自己愛作的事,有什麼關係。』但是神向摩西宣告:「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三十四:6~7)從這段話得知,罪有三種:(a).罪孽(Iniquity)的意思是與神榮耀的性情不合,作了不合神心意的事,如亞當吃禁果,罪孽是人的原罪,需要神來取銷(Not Counted)約一:29「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那!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賽五十三:5「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亞 三:3~4「約書亞穿著污穢的衣服站在使者面前。使者吩咐站在面前的說:『你們要脫去他污穢的衣服』;又對約書亞說:『我使你脫離罪孽,要給你穿上華美的衣服。』」(b).過犯(Transgression)的意思是超越神為我們所設定的界線,作了我們不該作的事,如未婚生子,墮胎等,這過犯需要神的塗抹(Bolt Out)詩五十一:1「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羅四: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c).罪惡(Sin)的意思是沒有命中神為我們所設立的目標,沒有作我們該作的事,這過失需要神的遮蓋(Hide)啟三:18「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彼前二:24「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所以罪真正的意義是箭未中靶心(神預定要我們作的目標),所謂過而不及都是罪,因此我們認罪悔的禱告應該是這樣:(1).求主耶穌的寶血赦免我的罪孽(Iniquity)。(2).求主耶穌的寶血塗抹我的過犯(Transgression)。(3).求主耶穌的寶血遮蓋我的罪惡(Sin)
F  人的犯罪有兩種:一是知罪而故意犯罪,另一種是不知罪而作了違背神的旨意,這兩種在神看都是罪,人若犯罪而不肯悔改,就會失去平安與喜樂,人若肯悔改,罪就得赦免,但是報應仍然要承受,這是神的公義,但神也有慈愛,因此神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不過人若故意犯罪,贖罪祭就沒有了,來十:26「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所以基督徒不可故意犯罪。人不小心犯罪需要天父的饒恕,需要耶穌的救贖,需要聖靈的釋放。人如何避免犯罪?羅六:1214「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情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請收聽:基要真理六(罪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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