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落格說明:

本部落格說明:(1).黑體字是本人的敘述。(2).()紅體字是名詞的解釋或補充說明(便於瞭解所敘述的預表及內容)。(3).深藍色字體是聖經經文(為了避免讀者,花時間查經文,打斷思路,所以經文直接附上)。(4).深咖啡色字體是引述別人的文章。(5).結語:是給基督徒的提醒。使用這些顏色及括號,讓讀者在閱讀時,思想集中,容易明白,分享者所敘述的內容。 如何使用本資料: (1).小組會前一週,小組長,先將第一部份資料,印出來分給小組成員,請他們預先回答小組討論題。 (2).小組會時,再把第二部份,問題討論參考資料發給大家參考,並請組員發表個人意見,共同討論,最後將結論整理成回應文章,E-Mail(htskimo@yahoo.com.tw)給我,我會把你們討論回應,登在後面第三部份,供更多的人參考。 (3).希望利用本部落格,分享聖經心得,使我們成為能吃乾糧的基督徒,在這末後的日子裡,因渴慕真理,不被迷惑,遵守神的誡命,剛強為主作見證,將來就能與主同作王一千年。 讀經:啟二十:4~5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

註一:本部落格從第142期開始改版,由主題式查經改為解經,將會讀一段經文,然後找出這段經文的標題,作為題目,分享時盡量參考經文的歷史背景,及原文解釋,最後仍然提出兩個問題,提供作為小組討論材料,結語是針對基督徒的勸告,互相勉勵。

註二:本部落格從第401期開始再改版,主題查經,付圖片說明。





2010年10月5日 星期二

(3).基督徒的婚姻觀 2010/05/02主日

讀經:
&  來十三:4(尊重婚姻關係)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
的人,神必要審判。
一、婚姻是神所設立:
&  太十九:3~9(耶穌對婚姻的看法--神所配合的,人不
    可分開)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  太十九:10~12(耶穌對獨身的看法—神所賜的)
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  林前七:8~9(保羅對婚姻看法--與其慾火攻心,倒不
    如嫁娶)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二、婚姻是自己選擇:
&  創二十四:3~4(亞伯拉罕為以撒娶妻,但要合神心
    意,聖經中唯有以撒的妻子是神所預備的)
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
&  創二十九:25~28(雅各選自己所愛的)
到了早晨,雅各一看是利亞,就對拉班說:『你向我做的是甚麼事呢?我服事你,不是為拉結嗎?你為甚麼欺哄我呢?』拉班說:『大女兒還沒有給人,先把小女兒給人,在我們這地方沒有這規矩。你為這個滿了七日,我就把那個也給你,你再為她服事我七年。』雅各就如此行。滿了利亞的七日,拉班便將女兒拉結給雅各為妻。
三、婚姻是建立家室:(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
&  箴十四1(姊妹在家中的地位很重要)
智慧婦人建立家室;愚妄婦人親手拆毀。
&  徒五:42(家是傳福音的地方)
他們就每日在殿裡、在家裡,不住的教訓人,傳耶穌是
基督。
&  提前三:15(家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
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小組討論:
(1).如何選擇配偶?
(2).如何建立家室?

問題討論參考資料:
F     神對人的要求,有四個層面:(1).神的旨意。(2).神的引導。(3).神的許可。(4).神的任憑。神的旨意是永不改變,遵守者是神所喜悅。當人不順從神的旨意時,神尊重人的自由意志,不會勉強人,但神會引導人,順從神引導者必蒙福。經過神的引導,人還是不順從,神雖然不滿意,但是神尊重人,許可人的選擇,在神的許可下,仍然要合乎神的原則。最後人若不順服神,又要走滅亡的道路,神就任憑他,人就進入羅馬書一章1932節的景況。

&  羅一:19~32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F     婚姻是神所設立的,神的旨意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婚後成親,決不可婚前性行為,所以基督徒不可以離婚,瑪二:14~15「你們還說:『這是為甚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這是神的旨意,但是以色列人心硬,摩西允許休妻,太十九:8「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到保羅時,保羅說:『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林前七:9)人若敬拜受造之物,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羅一:26) 。
(1).如何選擇配偶?(存真實的心向神求,默想舉目一看)
F 神創造人有魂與體,然後吹一口氣(生命氣息),將靈賜給人,人就能與神交通,成為有靈()的活人(創二:7),所以人有靈魂體三元,在人的魂裡面,有意志、思想、情感三部份,神給人情感,是要人敬拜祂,神給人思想,是要人思想祂,神給人意志,是要人選擇祂。神創造人與其他動物不一樣,人有靈可以敬拜神,其他動物不會蓋間廟來敬拜神,人有自由意志,可以選擇,動物沒有,因為動物已被神程式化,照著神的設定而行,人沒有程式化,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志,去任意選擇人所需要的,包括配偶,所以婚姻是神所設立的,「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5),」但是要與誰連合?是你要去選擇,如何選擇配偶?答案是將你想要的條件,放在禱告中,等候神的引導,學習聽神的聲音,邀請屬靈的同伴為你代禱,時機到了,內在有聖靈印證,外在有聖經話語印證,最後還是需要你的選擇,別人不能幫你決定。有兩種人較難達成,一種是所要的條件太多,又互相矛盾,或是你所要的條件,世上還沒出現,另一種是你想要的與你的條件不一致,嘴裡說交給神,心裡卻一大堆條件,口是心非的人,很難選擇,信心要單純,禱告要恆切,觀念要正確,找對象要問神是不是,而不是好不好,一但選定了,永不後悔,永不放棄,好好經營,神必祝福。
(2).如何建立家室?(開放家庭傳耶穌)
F  家室是婚姻中最基本的屬靈場所,也是撒但要攻擊的地方,倘若家庭對內能作到:和睦相處,互相饒恕,同心合意,敬拜讚美,常常禱告,查考聖經,彼使相愛,撒但就無可奈何,神的祝福便大大的臨到。若家庭對外能作到:善待孤兒寡婦,照顧弱者,免得耶和華因百姓不聽先知的話而大發烈怒,亞七:11~12「他們卻不肯聽從,扭轉肩頭,塞耳不聽,使心硬如金鋼石,不聽律法和萬軍之耶和華用靈藉從前的先知所說的話。故此,萬軍之耶和華大發烈怒)箴三:33「耶和華咒詛惡人的家庭,賜福與義人的居所&  出二十二:22~24(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
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  亞七:9~10(不可欺壓寡婦、孤兒、寄居的,和貧窮人)
    萬軍之耶和華曾對你們的列祖如此說:「要按至理判斷
    ,各人以慈愛憐憫弟兄。不可欺壓寡婦、孤兒、寄居的
    ,和貧窮人。誰都不可心裡謀害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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