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落格說明:

本部落格說明:(1).黑體字是本人的敘述。(2).()紅體字是名詞的解釋或補充說明(便於瞭解所敘述的預表及內容)。(3).深藍色字體是聖經經文(為了避免讀者,花時間查經文,打斷思路,所以經文直接附上)。(4).深咖啡色字體是引述別人的文章。(5).結語:是給基督徒的提醒。使用這些顏色及括號,讓讀者在閱讀時,思想集中,容易明白,分享者所敘述的內容。 如何使用本資料: (1).小組會前一週,小組長,先將第一部份資料,印出來分給小組成員,請他們預先回答小組討論題。 (2).小組會時,再把第二部份,問題討論參考資料發給大家參考,並請組員發表個人意見,共同討論,最後將結論整理成回應文章,E-Mail(htskimo@yahoo.com.tw)給我,我會把你們討論回應,登在後面第三部份,供更多的人參考。 (3).希望利用本部落格,分享聖經心得,使我們成為能吃乾糧的基督徒,在這末後的日子裡,因渴慕真理,不被迷惑,遵守神的誡命,剛強為主作見證,將來就能與主同作王一千年。 讀經:啟二十:4~5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

註一:本部落格從第142期開始改版,由主題式查經改為解經,將會讀一段經文,然後找出這段經文的標題,作為題目,分享時盡量參考經文的歷史背景,及原文解釋,最後仍然提出兩個問題,提供作為小組討論材料,結語是針對基督徒的勸告,互相勉勵。

註二:本部落格從第401期開始再改版,主題查經,付圖片說明。





2012年10月4日 星期四

(145).生命的活耀 2012/10/07分享信息


讀經:
&  約五:1~9
這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羊圈)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作畢士大,旁邊有五個廊子。裡面躺著瞎眼的,瘸腿的,血氣枯乾的許多病人。(有古卷在此有︰「等候水動,因為有天使按時下池子攪動那水,水動之後,誰先下去,無論害甚麼病就痊癒了。」)在那裡有一個人,病了三十八年。耶穌看見他躺著,知道他病了許久,就問他說:『你要痊瘉麼?』病人回答說:『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裡;我正去的時候,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那人立刻痊瘉,就拿起褥子來走了。
F  這個故事是說明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癱子,遇見了耶穌,得到耶穌的憐憫,醫治了他,叫他拿起他的褥子走吧,那人就立刻痊瘉了。這個病了三十八年的癱子,軟弱到沒有辦法行動,只能躺在那裡,沒有盼望,只能看著池子裡的水動,就是沒有辦法跳下水,所以得不到醫治,同樣的因著我們的軟弱,我們也沒有辦法遵守律法,正如保羅所說:羅八: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律法是好的,是屬靈的,律法本身沒有問題,是好的,提前一:8「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問題在於我們,在神的眼中人是有病的,也是死的(靈死)約五:25「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軟弱的人就是死人,死人是無法起來行走的,要叫死人行走,必需要先叫他活過來,如果不能叫死人活過來,他就不能作什麼?加三:21「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律法不能給人生命,律法只能叫人知罪,羅三: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我們都知道人所缺乏的是生命,律法無法給人生命,人由於肉體的軟弱,缺乏生命,要人守律法是不可能的,雖然在畢士大池裡有水,也有天使下來攪動池水,但是人無法即時下到水中,就無法得到醫治。在這裡讓我們看到一副圖畫,就是軟弱要死的人,因缺乏生命,要他遵守律法是不可能的,我們看到在走廊中躺著許多病人,這表示在律法的護庇下,在宗教的羊圈裡,他們都是瞎眼不能看見,瘸腿的不能起來行走,枯乾的缺乏生命的供應,他們沒有喜樂沒有平安,他們只有痛苦,軟弱的人是沒有喜樂的,就是在快樂的節期裡也是沒有喜樂,因為這個故事是發生在猶太人的節期日,又是一個安息日,這些躺在走廊下的人沒有安息,就是在安息日,也得不到安息,同樣的要一個人去守宗教的律法雖然有醫病的辦法,但是對軟弱無能的人,卻毫無益處,因為他們沒有履行律法所要求的,在耶穌的眼中這些人都是死的,他們不但需要醫治,他們的生命還需要被點燃,耶穌在點燃人的生命時,並不帶任何的要求,這個躺了三十八年的癱子,只聽見主耶穌的聲音,他的生命就被點燃,活過來了,這個神蹟告訴我們,當猶太宗教守律法的實行,因著人的軟弱,而有所不能行的時候,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來了,祂先把死人變活人,讓已死的人活過來,律法不能賜人生命,但是神的兒子卻能賜生命給死人,羅五:6「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耶穌來將死人裡面的靈點醒活過來了。
F  以上的故事是說明一個軟弱人的需要,卻暴露了傳統宗教的虛空與虧缺,顯明宗教與基督的敵對,世界上沒有一個宗教能比得上猶太教更正統的宗教,因為猶太教是依據神的話,所設立的,它是以一個正確的方法教人敬拜獨一的真神,世上沒有一個宗教能與它相比,它(宗教)是一個正統的宗教,所謂宗教是由墮落人類思想出來的產物,也是人類文化最好的發明,但不是神要我們作的事,因為神沒有要人創造宗教,宗教並不是神所喜歡的,它與神的旨意互相敵對,神將祂的言語賜給了祂的百姓,啟示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要來拯救世人,並不是要人去創立宗教,神向祂的百姓啟示,將來有一位彌賽亞,就是神的兒子耶穌,要成為他們的拯救,賜他們生命來完成神的旨意,猶太人並沒有明白這一點神的旨意,他們選擇了舊約中部份誡命,用來設計出許多宗教的儀式與規條,成為今日的宗教,這個宗教是叫人敬拜神,要人作好事,卻沒有耶穌基督,宗教就是要人盡他們的力量敬拜神,可以討神的喜悅,可是卻沒有基督,當主耶穌來的時候,祂就是舊約所預言要來的那一位,主耶穌來是要成為神百姓的救恩,作祂們的生命,但是主耶穌來的時候,神的百姓猶太人完全不接受祂,完全被宗教霸站,他們有了一套宗教的系統,教導人如何敬拜神,但是他們心中沒有空間來接受耶穌,我們可以從四福音中看到,耶穌到處都有熱心的宗教人士起來反對祂,甚至要殺祂,那些宗教徒根據他們的宗教來反對耶穌,他們以為他們是為著他們的神而反對基督的,將耶穌訂在十字架上,照他們的領會,當耶穌說祂是神的兒子,那簡直是褻瀆神了,他們認為他們只有一位神就是耶和華,我們知道如何敬拜祂,祢說祢是神的兒子,那是褻瀆神,這就是宗教,今天畢士大池旁的情形也是一樣,在軟弱人的勢力中,宗教的反對完全被暴露出來,這是宗教的虧缺,也揭示了宗教如何與基督作對。猶太人本來是神的選民,怎麼變成與基督作對的宗教徒了?這個宗教不只是勸人信神,勸人向善,卻與神的兒子耶穌作對,人在被造時人的裡面有一個敬拜神的心,這是神給人的本能,但當人墮落之後人的本能經常被誤用了,就像今天的猶太人一樣,猶太人有神頒布的律法,他們也尊照正確的方式來敬拜獨一的真神,但是猶太人對神沒有完全的認識,他們把傳統及文化,這些墮落的東西帶進來了,他們把神的聖言,組成一種宗教的儀文,這與神的心願相差太遠,神原來把神的聖言啟示祂的選民,那位將來要來的耶穌,就是神的兒子,祂來了是要成為百姓的救贖,及生命,以完成神的旨意,今天的猶太人並沒有這樣的領會,他們卻被他們所發明的宗教所霸佔,祂們一心一意,按照律法,有好行為來討神的喜悅,這種宗教的實行,就變為虛空的宗教儀式,他們敬拜神卻沒也基督的實際,完全被宗教充滿,無心來追求神的旨意,反而來逼迫行神蹟的基督,一個真正的基督信徒,是追求基督跟隨基督來完成神的計畫。畢士大池裡的池水,有天使來攪動,就像守律法的守護者,但是天使不能給人醫治,這就是宗教的虛空,只有賜生命的耶穌基督來,才能真正的醫治人,使不能動的癱子的生命活躍起來,我們的生命也是這樣,像癱子一樣不能動,但是我們只要賜生命的基督來,就能點燃我們的生命,叫我們的生命活躍起來,基督徒需要生命的活躍,不要成為一個守宗教的癱子。 
結語:
F  親愛的弟兄姊妹,人有生理的生命與靈性的生命,這兩種生命在我們肉身中是互相衝突的,因為人生理的生命是從肉身生的,人靈性生命是從靈生的,約三: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屬靈的生命是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太十:38~39「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生理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靈性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生理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屬靈生命)。」人要得到屬靈生命,必需要重生,也就是人的生理生命要重生,成為屬靈的生命,如何重生?請參考本部落格第142期「生命的重生」,人因為始祖亞當一開始就違背了神的旨意,人的屬靈生命就死(與神隔絕)了,所以我們都成為罪人,當我們一生下來就在罪惡的世界中,世界是一個大染缸,我們的生理生命就在這染缸中長大,人若沒有屬靈的生命,神看他為死的,因為人沒有能力去勝過罪惡,人就用我們墮落的頭腦創造了宗教,想要利用宗教救人脫離罪惡的世界,就連正統的猶太教,也不例外,他們用神啟示他們的話,定出許多的教義與規條,正如耶穌所說:約五:39~40「你們查考聖經(或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保羅也說:林後三:6「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那請問生命(屬靈生命)是什麼?生命就是耶穌基督,因為聖經說:約十四: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怎麼得這生命?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叫信祂的人有永生,約三: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所以約翰說:約壹五:12「人有了神的兒子(耶穌)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這生命還要漸漸的長大,才能長大成熟,一個長大成熟的基督徒,神才會交給他權柄能力,管理這地,屬靈生命要如何長大?耶穌說:約六:53~58「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什麼是吃主肉喝主血?要明白這道理以前,我們要先明白一個屬靈原則,那就是人對神的事,要建立在「信」字上,人對己,要建立在「望」字上,人對人,要建立在「愛」字上,這就是「信望愛」的意義,保羅說:林前十三:13「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但是我們常對神的事,不是用信,乃是用作,我當作什麼才能承受永生?可十:17「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作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主阿我不是奉祢的名趕鬼行異能嗎?太七:21~23「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祢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祢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我當作什麼才算是作主的工,約六:28~29「眾人問祂說:『我們當行甚麼,纔算作神的工呢?』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人都是問我要作什麼?但是耶穌回答的是信什麼?所以對神屬靈的事,是信不是作,但是屬靈的事,往往是不可逆的,一個正常的基督徒,有屬靈生命的基督徒,他不但信也會行,可是一個只會行的人,他只知道作作作,不知信的人,這人不一定是有屬靈生命的人,一個人若出於信,他就會自然的去行神的道,所以神要我們信,因此吃主肉喝主血也是出於信,當你信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祂的身體為我們而捨,我們就要愛祂,守主的道,約十四: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這就是吃主的肉。同樣的我們若能信耶穌所流的寶血,能赦免我們的罪,我們就要來與主立約,喝主的血為的是記念主,林前十一:25「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無論是吃主的肉或喝主的血,都是因著信,不是單為著作(行)。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基督徒活在這世界上,雖然是已經重生了,但是我們還是死氣沉沉的活著,看起來是像死人一樣,因為我們沒有與生命的源頭連上,沒有讓基督復活的生命點燃,就像這位三十八年的癱子,無法自己行動,只等到遇見耶穌,所以我們必需先讓基督的生命進入我們的心裡,讓基督來點燃我們裡面的靈,使我們的生命活躍起來,我們才能追求基督,跟隨基督,以便完成神在我們神上的計畫。

小組討論題目:
(1).什麼是活躍的生命?
(2).如何點燃人裡面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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