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落格說明:

本部落格說明:(1).黑體字是本人的敘述。(2).()紅體字是名詞的解釋或補充說明(便於瞭解所敘述的預表及內容)。(3).深藍色字體是聖經經文(為了避免讀者,花時間查經文,打斷思路,所以經文直接附上)。(4).深咖啡色字體是引述別人的文章。(5).結語:是給基督徒的提醒。使用這些顏色及括號,讓讀者在閱讀時,思想集中,容易明白,分享者所敘述的內容。 如何使用本資料: (1).小組會前一週,小組長,先將第一部份資料,印出來分給小組成員,請他們預先回答小組討論題。 (2).小組會時,再把第二部份,問題討論參考資料發給大家參考,並請組員發表個人意見,共同討論,最後將結論整理成回應文章,E-Mail(htskimo@yahoo.com.tw)給我,我會把你們討論回應,登在後面第三部份,供更多的人參考。 (3).希望利用本部落格,分享聖經心得,使我們成為能吃乾糧的基督徒,在這末後的日子裡,因渴慕真理,不被迷惑,遵守神的誡命,剛強為主作見證,將來就能與主同作王一千年。 讀經:啟二十:4~5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

註一:本部落格從第142期開始改版,由主題式查經改為解經,將會讀一段經文,然後找出這段經文的標題,作為題目,分享時盡量參考經文的歷史背景,及原文解釋,最後仍然提出兩個問題,提供作為小組討論材料,結語是針對基督徒的勸告,互相勉勵。

註二:本部落格從第401期開始再改版,主題查經,付圖片說明。





2012年11月3日 星期六

(149).生命的釋放 2012/11/04分享信息


讀經:
&  約八:1~11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祂那裡去,祂就坐下,教訓他們。文士和法利賽人(今日的宗教家)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祂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祂,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麼?』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F  以上的故事是文士和法利賽人要來試探耶穌,看看耶穌如何處理,律法與罪的問題,然後找出把柄來抓耶穌要殺祂。因為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恨耶穌破壞了安息日,又稱神是祂的天父,祂自己是神的兒子,所以他們氣的要死,找出祂的毛病來殺祂。所以把一個正在行淫的婦人,叫她站在當中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若是耶穌說把她用石頭打死,祂就失去了救主的身份,若是說不應該打死,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會說:祢觸犯了律法,祢不遵守摩西的律法,那他們就可以名正言順的把主耶穌抓起來,這個問題很難答,答是與不是都會落到宗教家的手中,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自以為有智慧,設計了這問題來考耶穌,主耶穌卻一言不發,沒有回答問題,只是彎下腰來在地上寫字,眾人都注視著祂所寫的字,這個舉動卻使眾人冷靜下來,耶穌當時寫什麼字?聖經並沒有記載,但是相信一定與他們有關,所以他們才會安靜冷卻下來,後來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主耶穌這句話,刺透了每一個在場人的良心,我們相信當主耶穌在地上寫字的時後,眾人的良心都被主耶穌所寫的字所摸著了,這些宗教徒聽了主耶穌的話,從老的到小就一個一個的出去了,老的因為他們作的事較多,犯的罪也多,所以他們的良心馬上被主耶穌的話所摸著,他們知道他們沒有資格帶頭拿石頭打死行淫的婦人,就先走了,他們沒有資格帶領拿石頭打人,但是他們有資格帶頭開溜,老的一走,那些年青的,以為年老的,道德高尚,他們居然不敢承認他們沒有犯過罪,他們卻都走了,所以年青人也跟著走了,因為世上沒有一個是沒有罪的,保羅說:羅五: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所以我們不要定罪別人,當我們定罪別人時,我們和他們是一樣的,我們沒有資格去定罪別人。在所有的人中,只有主耶穌是沒有罪的,只有祂有資格定人罪,在這裡我們看到主耶穌真是有智慧,因為祂不回答是與不是,但是祂只用了一句話,光照了每一個人的良心,當那些宗教徒走了之後,主耶穌是何等的慈愛,溫柔地對有罪的婦人說:『婦人,沒有人定你的罪麼?』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在這裡我們看見,眾人是要來定人的罪,主耶穌卻叫這些宗教徒定了自己的罪。其實主耶穌是無罪的人,只有祂有資格定人的罪,祂卻不定我們的罪,何等寶貴的福音,主耶穌赦免了人的罪,保羅在羅馬人書第七章中被罪捆綁,羅七:24「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卻在第八章中得到了答案,就是生命聖靈的律,生命得到了釋放,羅八: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這完全是生命聖靈的律,叫人的生命從罪中得到釋放。
結語:
F  親愛的弟兄姊妹,世上的人沒有一個是沒有罪的,為什麼人都有罪?原因是有一個罪的源頭,那就是撒但,又叫魔鬼,也就是伊甸園中的那隻古蛇,後來成為大龍,啟十二:9「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牠被摔在地上,牠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世人因被這條古蛇所迷惑,而中了古蛇的毒,什麼是古蛇的毒?就是罪,罪是魔鬼的本性,因為罪就是謊言(自私),謊言的前題是自私,罪也是驕傲(妒忌),驕傲的前題是妒忌,被造的世界是相對的,創造界才是絕對的,妒忌與自私是相對界的產物,人若有了知識善惡樹的觀念,人就被妒忌與自私所轄制,妒忌與自私也是魔鬼本身墮落的原因,就是因美麗心中高傲(驕傲)因榮光敗壞智慧(自私,以為自有智慧)結二十八:17「你因美麗心中高傲,又因榮光敗壞智慧,我已將你摔倒在地,使你倒在君王面前,好叫他們目睹眼見。」魔鬼是私慾之父也是說謊人之父,約八:44「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雅各說:私慾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的結果就是死,雅一:15「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謊言是虛假,不真實,其結局是死亡,是黑暗,死亡與黑暗都是虛假,虛假與真實是相對的,魔鬼是說謊人之父,牠是罪的源頭。神的本性是生命,是光,神的光與生命在人的裡面作工,將人從罪的奴役中釋放出來,同樣魔鬼的本性是罪是黑暗,也在人的裡面作工,奴役人去犯罪,給人帶來死亡,帶來黑暗,有了黑暗就有虛假,所以虛謊與真理是相對的,魔鬼是邪惡之父,牠生出了許多犯罪的兒女,犯罪的兒女都是跟隨魔鬼的,所以約翰說:約壹三:8~10「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所有的罪人都是從蛇毒生的,所以約翰說:太三:7「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督該人也來受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耶穌說:太十二:34「毒蛇的種類!你們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因此罪人需要主耶穌成了蛇的形狀,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不只是救人脫離了罪,也救人脫離了罪的源頭,就是蛇毒魔鬼的本性,魔鬼把犯罪的性情,放在人的裡面,控制轄制人,逼人去犯罪,任何人都無法逃避罪的奴隸,所以犯罪的就作罪的奴僕,奴僕總是在控制轄制之下,但主耶穌說:約八:34~36「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我們知道了罪的源頭是魔鬼,凡犯罪的都是罪的奴僕,罪的後果就是死,那罪的主要項目是什麼?總括起來有三種,就是(1).淫亂。約八:3「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2).殺人。約八:39~41「他們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我將在神那裡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神。』」(3).說謊。約八:44「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講到說謊,那是每一個人都有的本領,不必人教就會,這完全是中了魔鬼的計。至於殺人,太五: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向弟兄動怒的就是殺人,約壹三:1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雖然沒有真正去殺人,但是怒氣常常會傷人,甚至於比殺人更嚴重。有關淫亂,因標準較高,耶穌說:太五: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所以要不犯淫亂罪很難,現在又加上網路的色情氾濫,愈來愈遭,造成同性戀,愈來愈普遍,這原是神所憎惡的,利十八:22「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根據利未記所記,人敗壞到一個地步,甚至於有人獸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玷污自己,利十八:23「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牠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人獸淫合是神所不喜悅的,神要將他逐出的列邦。利十八:24~30「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無論甚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人類的三大罪源,淫亂,殺人,說謊,撒但是殺人與說謊之父,效法這些事的人都是牠的孩子,淫亂是屬乎肉體,血氣的,保羅告訴我們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林前六:13「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人若屬乎血氣,神的靈就不永遠住在我們裡面,創六:3「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淫亂不是依靠道德文化就能解決的,當神的靈離開人的時後,人的心就比萬物更詭詐,耶十七:9~10「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神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任何罪都是在身體以外,只有淫亂是得罪自己的身體,林前六:18「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也玷污了神的殿,因為人的身子是耶和華的殿,林前六:19「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當行淫的婦人站在耶穌的面前,耶穌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麼?』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可見犯罪是人人都會,但是知罪認罪悔改神會赦免我們的,約壹一: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正如耶穌說:『我也不定妳的罪』,神若赦免我們的罪,我們的生命就得了釋放,重要的是不要再犯罪了。認罪以後若再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沒有了,來十:26「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所以耶穌對行淫的婦人說:『不要再犯罪了』。因此『生命得釋放』是持續不斷的認罪悔改,同時要離開罪惡,歸向真神,不要再犯罪了。
小組討論:
(1).什麼是生命的釋放?
(2).如何得到生命的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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