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落格說明:

本部落格說明:(1).黑體字是本人的敘述。(2).()紅體字是名詞的解釋或補充說明(便於瞭解所敘述的預表及內容)。(3).深藍色字體是聖經經文(為了避免讀者,花時間查經文,打斷思路,所以經文直接附上)。(4).深咖啡色字體是引述別人的文章。(5).結語:是給基督徒的提醒。使用這些顏色及括號,讓讀者在閱讀時,思想集中,容易明白,分享者所敘述的內容。 如何使用本資料: (1).小組會前一週,小組長,先將第一部份資料,印出來分給小組成員,請他們預先回答小組討論題。 (2).小組會時,再把第二部份,問題討論參考資料發給大家參考,並請組員發表個人意見,共同討論,最後將結論整理成回應文章,E-Mail(htskimo@yahoo.com.tw)給我,我會把你們討論回應,登在後面第三部份,供更多的人參考。 (3).希望利用本部落格,分享聖經心得,使我們成為能吃乾糧的基督徒,在這末後的日子裡,因渴慕真理,不被迷惑,遵守神的誡命,剛強為主作見證,將來就能與主同作王一千年。 讀經:啟二十:4~5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

註一:本部落格從第142期開始改版,由主題式查經改為解經,將會讀一段經文,然後找出這段經文的標題,作為題目,分享時盡量參考經文的歷史背景,及原文解釋,最後仍然提出兩個問題,提供作為小組討論材料,結語是針對基督徒的勸告,互相勉勵。

註二:本部落格從第401期開始再改版,主題查經,付圖片說明。





2014年9月5日 星期五

(244).第二個約 2014/09/07分享信息

讀經:
&  路二十二:15~20
耶穌對他們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我告訴你們,我不再吃這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裡。』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第二個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F  以上這段經文是記載,耶穌在地上與門徒過最後一次逾越節,吃晚餐(最後的晚餐)時,耶穌向門徒們所說的一段話。當時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要殺害耶穌,路二十二:1~2「除酵節,又名逾越節,近了。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樣纔能殺害耶穌,是因他們懼怕百姓。」祭司長和文士就派了差役去抓耶穌,約七:44「其中有人要捉拿他,只是無人下手。」因為他們怕百姓,祭司長和文士問差役為什麼不把耶穌帶來?約七:45~46「差役回到祭司長和法利賽人那裡。他們對差役說:『你們為什麼沒有帶他來呢?』差役回答說:『從來沒有像他這樣說話的!』」原來耶穌說話是大有能力,大有權柄,百姓都信祂,法利賽人就懷疑差役們說:約七:47「法利賽人說:『你們也受了迷惑麼?』,你們不應該信祂,這些百姓是不明白律法是被咒詛的。約七:48~49「官長或是法利賽人豈有信他的呢?但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是被咒詛的!」因為耶穌說話大有影響力,百姓都信祂,所以差役無法捉拿耶穌。
F  但那些差役們繼續一直跟隨耶穌的腳蹤,想找機會捉拿耶穌,終於在逾越節的前六日,差役們聽見猶大說了一句話:「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約十二:1~5「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之處。有人在那裡給耶穌豫備筵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猶大說這話並不是為真掛念窮人,乃是他貪愛錢財,因為他是一個偷錢的賊。約十二:6「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猶大因著這句話,就被套牢,一錯再錯,失去了悔改的機會,被耶穌稱為滅亡之子,約十七:12「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是指賣耶穌的猶大),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差役們因為猶大的這句話,就得到了機會,去告訴祭司長並法利賽人說,只要給猶大錢就能抓到耶穌,路二十二:3~6「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門徒裡的一個。他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怎麼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他們歡喜,就約定給他銀子。他應允了,就找機會,要趁眾人不在跟前的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後來猶大真的去找祭司長並守殿官用兩影營銀子把耶穌賣了。約十八:3~12「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裡。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裡,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他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他捆綁了。」
F  到了逾越節當天,耶穌吩咐們徒預被逾越節宴席,路二十二:7~14「 除酵節,須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到了。耶穌打發彼得、約翰說:『你們去為我們豫備逾越節的筵席好叫我們吃。』他們問他說:『要我們在那裡豫備?』耶穌說:『你們進了城,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到他所進的房子裡去。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那裡?我與門徒好在那裡吃逾越節的筵席。」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裡豫備。』他們去了,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就豫備了逾越節的筵席。時候到了,耶穌坐席,使徒也和他同坐。」耶穌在宴席上說了一段話:路二十二:15~20「耶穌對他們說:『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我告訴你們,我不再吃這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裡。』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耶穌表明用血與我們所立的新約,就是今天所談的第二個約。
F  第一個約是神藉摩西在西迺山上所頒律法的約,神的選民無法以自己的行為成就那約,必需要藉著牲畜的血來遮蓋人的罪,但是這些祭物不能除罪。來十:11「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後來耶穌來了,我們靠著耶穌用血與我們所立的新約,也就是第二個約,我們才能成聖,來十:9~10「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第一個約)的,為要立定在後(第二個約)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因為祂一次獻上,使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4「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結語:
F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都知道耶穌來是將神的生命帶給人,帶給人的方法是以義代替不義,彼前三:18「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所以耶穌就為我們上了十字架,替罪人死,與我們立了新約(第二個約),叫我們像天父一樣完全。第二個約比第一個約層次提升,要求更高。太五:43~48「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看起來新約比舊約更難行,因為新約帶來了「愛罪人」的教條,就是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在舊約時代是作不到的,所以舊約是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但是新約時代,就不一樣了,耶穌來為我們完成了律法,也就是耶穌為我們承受了刑罰,承受了鞭傷,我們就得到了平安,得到了醫治。賽五十三:5「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所以我們只要在基督裡領受祂的恩典,靠聖靈的能力,就能勝過人的軟弱(難以遵守)。有時候我們會感覺到,實在軟弱,軟弱有兩個原因:一個是你沒有在基督裡,你在亞當裡,當然會軟弱,如何回到基督裡?你必需先回到寶血裡,求聖靈光照你,在神面前認罪悔改,你就能回到寶血裡了。另一個原因是,你被邪靈捆綁,可能你還不知道,因為有時軟弱不是你所召來的,因為你像約伯一樣,照著神的話而行,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而是你被邪靈感染了,當我初作傳道人時,為人禱告時,我就感覺到不太對,但是我不知道什麼不對,也不會處裡,久而久之被感染了,有憂鬱,有傷感,有色情,有惱怒,有不安,有批評論斷,有爭競等不同的情緒發生,我常想好像吃錯了藥,莫明奇妙,後來聖靈光照我,我被邪靈感染了,現在我已學會,每次為人禱告,感覺怪怪的我就會為對方,作砍斷邪靈的禱告,然後回家為自己做砍斷邪靈感染的禱告,現在已經好多了,這就是神的恩典。舊約時代只有律法沒有恩典。但新約時代耶穌將神國的福音賜給了人,路十六:16「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要努力進去。」有了恩典第二個約,就不會比第一個約難守,因為不是靠律法,乃是靠恩典。可是那些活在律法之中的人,不但自己不進天國,也不容別人進去,太二十三:13「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這些人都是被宗教的靈捆綁,他們還不知道,所以要砍斷宗教的靈。
F  希伯來書作者告訴我們,來十:1~7「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變成代罪的羔羊);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體的真像,耶穌來了才是真像,因為神為耶穌預被了身體,為的是要成為贖罪的羔羊,為罪人獻上成為永遠的祭來十:12「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基督復活後在天父的右邊,成為神與人之間永遠的中保。
F  耶穌來與我們定了新約,不是要廢掉舊的律法,是要將律法寫在人的心上,來十:16「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裡面。』」律法寫在心上的意思,是耶穌在十字架上承受了律法的審判,成全了律法,新約的信徒將十字架領受在我們的心裡,就是把律法寫在人的心裡了,這樣神就不再記念人的罪。來十:17~18「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基督的十字架在我們裡面,成為一條道路,通往至聖所,來十:19~20「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在耶穌斷氣的那刻,幔子從上到下裂成兩半。太二十七:50~51「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從此人人就能藉著耶穌的身體直接進入至聖所。這就是新約的恩典。又有耶穌作我們的大祭司,來治理神的家,我們都能在家中聚會過肢體生活,來十:21~25「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所以基督徒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由其是在末後的日子裡,要彼此勸勉,不要再犯罪,若是故意犯罪,贖罪祭就沒有了。來十:26「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F  耶穌來與我們立了新約,既是新的,那過去舊的就漸漸衰殘,歸無有了,來八:10~13「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愆。』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保羅要我們對捆我們的律法死,就能脫離了律法,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羅七:6「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這就是基督立新約的真正意義『按著心靈不按著儀文』。
小組討論:
(1).什麼是第二個約?
(2).第二個約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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