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0日 星期六

(150).生命的光 2012/11/11分享信息


讀經:
&  約八: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
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F  亞當的後裔都是罪人,正如保羅所說:羅五: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到底人犯了什麼罪?保羅說:羅三: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什麼是虧缺了神的榮耀?本來人是活在神的榮耀裡,因為人犯了罪(違背了神的命令,吃了神所吩咐不可吃的善惡樹上的果子),人就成了罪的奴僕,是罪叫我們不能留在神的榮耀裡,因為神的榮耀就是神的同在,人不能在神的榮耀裡,後來就被神趕出伊甸園,人虧缺了神的榮耀,人就不能在神的榮耀裡生活。一個被罪奴役的人,要如何脫離罪?再回到神的榮耀裡?正如啟示錄所說的,人最後因信耶穌,罪得赦免之後,人就回到新耶路撒冷城,那城是充滿了神的榮耀,啟二十一:23「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自古以來,各種宗教都想盡方法,想要處理這問題,對付罪的問題,但是苦無出路,所以我們要從聖經神的話來看看,如何因著主耶穌,人才能脫離罪得釋放?首先我們要知道主耶穌是如何叫我們脫離罪?約翰福音第八章一至十一節,說到主耶穌對正在犯姦淫的婦人說的第一句話:『去吧!我也不定妳的罪。』主耶穌能夠叫人從罪中出來,因祂本身是無罪的,所以祂能赦免人的罪,但是要脫離罪的轄制,就必需自己繼續依靠神的話,從罪的轄制中出來,那就是主耶穌對行淫婦人所說的第二句話;『不要再犯罪了』。人要脫離罪的轄制,需要有生命的光,不斷的光照,因為,約一:4「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這光後來就是那「生命的光」,約八: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這生命的光是在我們的裡面,不是在外面,當我們一信主以後,這生命的光就會進到我們裡面,成為我們內住的生命,這內住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會照亮並甦醒我們的靈,更新我們的魂,因為耶穌說:『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這個光會在我們裡面慢慢地光照我們,叫我們脫離罪的轄制,光照後會先點活我們裡面的生命,我們就會認罪悔改,我們的罪得到了赦免,但是罪的轄制(因罪所產生的習性、皮氣與個性)不是一次就能得到釋放,乃是要繼續不斷的被光照,當我們第一次接受主耶穌作我們的救主,那生命的光就立刻點活了我們裡面的靈,叫我們離開黑暗的權勢,使我們成為一個重生的基督徒,但是這重生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很渺小,很容易被環境或肉體所引誘,又回到原來的光景中,所以需要生命的光不斷地光照,我們裡面因罪所產生的轄制(罪的習性),才能漸漸的脫離我們,叫我們真正的得著釋放,因此我們信主以後還必需走在生命的光中。所以耶穌說:『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跟從主,就是不斷地活在基督裡,就像葡萄樹的枝子要常在葡萄樹上一樣,才能結出聖靈的九種果子來,約十五:4~8「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我們若常住在基督裡,神的話也常在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的燈與光,詩一一九:105「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神的話在我們的靈裡,就成了我們的生命,約六: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在基督裡,就是不斷的讓生命的光,在我們裡面光照,我們才能活在基督裡,基督也常在我們裡面,約六:56「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這樣我們的身體就成了神的殿,讓神住在我們的裡面,我們也找到了歸宿,回到了神的裡面,成為新造的人,林後五:17「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這就是神第一次起初創造了世界,神第二次新造了屬於祂的人。
結語:
F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皮氣」,「老我」,「己」的不好個性,這些都是從古蛇而來,很難對付。因為伊甸園中的蛇,引誘人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使人從創造的絕對中,墮落到被造的相對之中,善惡樹是叫人進入相對的善與惡,好與壞,白與黑,上與下,對與錯,大與小,你與我,我與他,你與他,神與鬼等,分門別類,互相比較,爭來爭去,永無止盡,這種相對的世界會產生自私與妒忌,魔鬼就用欺騙與驕傲引誘人背逆神,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創三:1~6「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懷疑)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夏娃馬上就學會欺騙,因為神沒有說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驕傲)能知道善惡。』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眼目的情慾),且是可喜愛的(肉體的情慾),能使人有智慧(今生的驕傲),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未盡職責),她丈夫也吃了(一同背叛神)。」從此人類沒有一個不驕傲,不欺騙的,後來神的靈離開人,人就屬肉體,不屬神,驕傲叫人產生殺人的罪,欺騙叫人產生說謊的罪,說謊叫人陷入虛假、黑暗之中,結果就是滅亡。神的靈離開人,人的肉體屬呼情慾,就開始淫亂,沾污了身體,神的靈就不能住進來。人類的三大罪源,就是殺人、欺騙、淫亂,前兩項來自魔鬼,後一項是人的靈離開神,人就屬呼血氣,創六:3「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成為屬肉體的人,屬肉體的最後也難逃死亡,羅七:5「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保羅的經歷教導我們,如何勝過屬血氣的肉體,保羅給了我們答案,就是要體貼聖靈,不要體貼肉體。羅八:5~11「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為什麼肉體與情慾這麼可怕?其實肉體與情慾並不可怕,因為人的身體是神所造,人的情慾是神所賜,本來都是好的,但是人類的始祖,將我們的肉體與情慾都給了撒但,聽了伊甸園中蛇的話,而不聽神的命令,使我們人類陷入罪中,成為罪的奴僕,罪的權勢就來轄制我們,我們就被罪捆綁,不得自由,最明顯的就是我們每一個人的皮氣,我們常常會被我們的皮氣所困,不能自拔,需要主耶穌的生命之光,約八: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當人發皮氣時,每一個人都以為自己有理,但是當基督徒被生命之光光照時,就能從皮氣中得到釋放,有時候基督徒想要發皮氣,或是已經發了皮氣,他裡面生命的光就照耀他,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是否也有同樣的經歷?當你還沒有信主耶穌以前,發起皮氣來,愈發你會覺得你有理,就會發的愈大,但是信主以後,當你靈命好的時候,也就是你常有屬靈的追求時,你會愈來愈沒有皮氣好發,因為你的裡頭,有那生命的光在照耀著你,你就會不想發皮氣,這完全是主耶穌生命的光,殺死了你裡面蛇的毒性,有些虔誠愛主的基督徒,花了四十年,五十年,不斷的追求認識神、親近神,他那裡頭的光,不斷的照耀著他,不斷的殺死他裡頭的蛇性,就是他的皮氣,這個生命的光就像,病人接受雷射線治療一樣,殺死不好的細菌,讓他的身體好起來。當一個人一信主以後,在他的裡頭就有一種光,就是那屬天的雷射線,這個雷射線專殺人裡頭的蛇性,這光就是主耶穌所說的『生命之光』。就是這光能救我們脫離罪的奴役。主耶穌來不但成為我們的救主,救我們脫離罪,叫信祂的人成為義人,不再被定罪,同時主耶穌也是生命的光,這光在我們裡面不斷的照耀我們,殺死因罪所得的蛇毒,就是我們的皮氣,使我們脫離罪的轄制。當然我們裡頭的蛇毒不只是我們的皮氣,還有驕傲、妒忌、自私、欺騙、貪婪、色情、仇恨、苦毒、偷竊、懶惰、詭詐等毒根,都需要生命的光不斷的來光照,才能漸漸的脫離罪的捆綁。這個蛇毒是如何在我們裡面生根?這完全是亞當把生命的主權交給了撒但,聽從撒但的話,吃了不該吃的善惡樹上的果子,如果亞當沒有吃善惡樹上的果子,是不是還需要吃生命樹的果子?換句話說,生命樹就是耶穌,那還需不需要耶穌,答案是還需要吃生命樹的果子,因為生命樹才能供應我們生命的糧,使我們存活到永遠,如果亞當先吃了生命樹上的果子,就永遠活著,創三:22「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人若先吃生命樹的果子,不但永遠活著,還具有耶穌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頭,就不會去吃善惡樹上的果子,因為亞當之所以會去吃善惡樹上的果子,是當時亞當沒有基督的靈在他裡頭,撒但的靈就可以進來,人被造時他的身體是好的,沒有被污染,神第六日造完了一切後,結果祂說一切都甚好,創一:31「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第六日,包括人的被造,那時的身體是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因為那時人活在絕對裡,還不知道善惡,創二:24~25「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當亞當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之後,他的身體變成屬肉體的身體,羅八:9「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當亞當與夏娃犯罪以後,他們的身體,成為屬肉體的身體,所以他們聽到耶和華的聲音就害怕,因為他們發現他們是赤身露體,創三:9~10「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亞當當時因為沒有基督的靈(生命樹),所以他的身體成為肉體之後,神的靈就不能永遠住在人的裡面,創六:3「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結果肉體成為犯過罪的身體,換句話說,那古蛇的毒性,根深柢固的入了人的身體,玷污了身體,成為肉體。肉體又是與聖靈為仇的,羅八:5~7「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從此人就陷在肉體的轄治之中。
F  耶穌是怎麼叫我們脫離肉體的轄制?我們都知道,人的身體因為人的意志引進了撒但的思想,認同了撒但的說謊與驕傲,撒但就有了合法的權力地位,改變了我們的身體,使我們的身體成為屬血氣,屬肉體的身體,這種改變已滲透,入了我們的DNA裡,使我們世世代代成為罪人,所以從亞當生的都是罪人,(又稱為天然的生命) ,正如保羅所說:羅五: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撒但因為有了入侵人類肉體的權柄,神就叫祂的愛子耶穌也取了與人同樣的肉身,來到世界,約一: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耶穌取了肉身,是要為我們在肉體中定了罪案。因為我們無能力行律法,羅八: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耶穌雖然有與我們同樣的肉身,撒但也是同樣能入侵耶穌的肉身,但是耶穌是無罪的肉身。來四:15「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神叫無罪的來代替我們有罪的人,林後五:21「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耶穌有了像人一樣的肉身,撒但以為牠有權柄治死耶穌,結果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沒想到耶穌肉身中的蛇毒,卻被耶穌治死在無罪的肉身中,來二:14「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撒但卻被牠自己入侵耶穌肉身的權力所害,當耶穌從死裡復活時,那在肉身中的蛇毒,就被消除了,基督徒若能仰望耶穌十字架,他們肉身中的蛇毒也被消滅,正如舊約時代摩西造銅蛇的歷史,就是預表仰望耶穌,就能脫離蛇毒而活了。民二十一:4~9「他們(以色列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就怨讟神和摩西說:『你們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裏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百姓到摩西那裏,說:『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今天同樣,我們只要仰望掛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我們也要活過來,當我們注視十字架上的耶穌時,我們就經歷了醫治,我們裡面的蛇性同樣被除滅,這一點以前我並不清楚,後來讀到約翰福音第三章,耶穌對尼哥底母講論重生,約三:3「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後面突然冒出一節,約三:14「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本來不懂什麼意思,後來知道重生,並不只是罪得赦,還要除去肉體的蛇毒,當我們悔改信耶穌,我們在亞當裡的罪就被赦了,我們還要仰望十字架上的耶穌,像仰望摩西的銅蛇一樣,才能除去我們裡面,古蛇留在我們裡面的毒性,我們就能得到永遠的生命。仰望銅蛇是要經常去行的事,所以基督徒要行在主耶穌生命的光中,讓生命之光不斷的來光照我們仰望基督,脫離蛇毒(就是皮氣、老我、個性、蒙蔽、頑固等這些難以對付的東西)

小組討論:
(1).什麼是生命的光?
(2).如何得生命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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