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45).認識孤兒的靈 2010/12/12信息分享

讀經:
&  太二十三:9(神是人在天上的父,所以人應該有兒子的靈,不應該有孤兒的靈)
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神的兒子)為父,因為只有一位(獨一的真神)是你們(所有人)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
一、兒女與孤兒的區別:
F  兒女:一般稱兒女是指有父母關心的孩童或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兒女也包括繼子繼女(前妻、前夫或配偶與其他人所生的孩子),兒女是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在家中是有地位,有身份的成員。孤兒(包括男或女)是失去了父親和母親的兒童或未成年人,例如父母雙亡、失蹤、父母遺棄等。這些孤兒有些會由親戚、監護人照顧,有些會被送到孤兒院,亦有些被他人收養。得到適當照顧的孤兒仍有可能過正常生活,健康成長,但有些無人照顧的孤兒常會流落街頭,成為街童,或當童工為生,有些則會被人拐帶、販賣,作職業扒手、乞丐集團的道具,有些則淪為雛妓等。所以孤兒稱為社會的弱視者,聖經的教導是保護世上的弱視者,耶二十二:3「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施行公平和公義,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不可以強暴待他們,在這地方也不可流無辜人的血。』」舊約律法也是保護孤兒寡婦的,耶和華說:出二十二:22~24「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孤兒與兒女最大的不同是孤兒缺乏「安全感」,內心有膽怯(懼怕)(Fearful)靈,膽怯的靈來自得不到愛,有這種膽怯靈的人,我們稱他為有孤兒的靈。
二、什麼是孤兒的靈?
F  孤兒的靈與孤兒不一樣,不論是兒女、孤兒或是成人、老人等,如果有膽怯的靈,他就有孤兒的靈,膽怯(不要神的愛)是出與撒但,所以膽怯的人,要下火湖永遠滅亡(第二次的死)啟二十一:8「惟有膽怯的(原文編號:G1169)、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保羅教導我們,神所賜的不是膽怯的心,提後一:7「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約翰也教導我們在愛(神就是愛)裡是沒有懼怕(fear)(膽怯)約壹四:18「愛裡沒有懼怕(原文編號:G5401);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咒詛),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所以孤兒的靈(膽怯的靈)是一種邪惡的信念(人離開天父後所產生的信念,靠自己不要神),從亞當離開神就有了,創三:8~10「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亞當)和他妻子(夏娃)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因懼怕不敢見神)耶和華神的面。耶和華神呼喚(追討)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原文編號:H3372)(Fear);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躲避耶和華的面)了。』」我們都是亞當的後裔,所以所有的人多多少少都有孤兒的靈。
三、如何除掉孤兒的靈?
F  孤兒的靈是人的始祖亞當吃了禁果(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創三:6~7「於是女人(夏娃)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亞當),她丈夫也吃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與神相似,創三:22「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所以孤兒的靈來自人知道善惡後,出於人的血氣態度不依靠神(天父),要靠自己,但人卻不知道神創造人時,安置了一個空間是讓神住的地方,所以人不能沒有神,傳三:11「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原文是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因此要除掉孤兒的靈,必須要經歷父神的愛,也必須要由聖靈來啓示兒子的心。
小組討論:
(1).什麼是孤兒的靈?                            
(2).如何除掉孤兒的靈?

問題討論參考資料:
(1).什麼是孤兒的靈?
F  孤兒的靈,是一種因懼怕或膽怯所造成的邪惡信念,這種信念來自撒但,因為撒但本身想要與神同等,賽十四:12~15「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裡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ƒ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撒但在這裡五次與神的權柄相爭,說我要,結果被神打到地上,落到陰間的坑中極深之處。牠自己奪權失敗而墮落了,因此牠就引誘神最愛的人,來與神爭奪權柄,所以誘人吃了,能與神相似的善惡果,本來人是神的兒子,有神兒女的靈,後來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就變成奴役的靈(又稱孤兒的靈),但是原本神創造人,給人的是兒女的靈,林後六:18「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不是奴役的靈,羅馬書八:15「因為,上帝所賜的靈不是要奴役你們,使你們仍在恐懼中,而是要使你們有上帝兒女的名份。藉著聖靈,我們向上帝呼叫:「阿爸!我的父親!」天父是我們的阿爸父,我們都是祂的孩子。
F  如何測試你有孤兒的靈,(1).沒有安全感:你對什麼人或事都不信任,怕東怕西,怕別人聽見,怕別人看見,怕別人知道,怕別人害你等等。(2).懼怕權柄:你對你的老板(上司),小組長,父母,老師,牧師等,只要他們在場,你就不自然,怕他們不高興。(3).常被人欺負:你會感覺到你週遭的人,都在欺負你,無論到那裡都會被欺負。(4).感覺低人一等:找不到好工作,沒有自信心,懷疑自己只能作低人一等(下人)的工作。(5).批評別人作不好:每作一件事,心中總是嘀嘀咕咕,別人作的不好,什麼事都要自己來,不相信別人,掌控所有的事。類似這些事,當我們不如意時,常會發生在我們身上,這些都是孤兒的靈所產生的結果,如果是兒子的靈,當你不如意時,你會想到我是天父的孩子,沒有人能欺負我,我所遭遇的都是天父的旨意,感謝天父,正如保羅在監獄裡,最不如意時,他知道他是天父的孩子,不但沒有懼怕膽怯,反而心存感謝,帖前五:16~18「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2).如何除掉孤兒的靈?
F  孤兒的靈不是隨便就能趕走,因為它是從撒但來的一種邪惡的信念,根深柢固的在亞當裡,傳給了我們,使我們陷入懼怕的刑罰之中,所以我們需要聖靈來啟示兒子的靈,認識天父的愛,恢復天父與我們的關係,其實聖經的觀點,我們的生父母,只是在我們還未成年之前的喂養、保護、管教、監護,到了我們成年後,天父才是我們的阿爸父,耶穌說:太二十三:9~10「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猶太人十三歲成人禮(開始獨立的年齡,並且終生信守猶太法典(Torah613條誡律中男性應遵守的規範,並可以從事所有成年男子應有的社會行為)後,他是天父的孩子,所以他們沒有青少年問題(請參考一位猶太母親的見證)
F  如何除掉孤兒的靈?(1).認識天父:先知以賽亞預言我們的神是永在的父,賽九:6「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保羅告訴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我們的天父,林前八:6a「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我們肉身父母會離開我們,天父是永在的父,永遠與我們同在(2).認識兒子的靈:加四:6「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聖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保羅告訴我們,兒子的靈是聖靈進入我們心裡,啟示我們呼叫阿爸父,所以我們必需常被聖靈充滿,我們才有兒子的靈在我們裡頭。(3).回到天父的懷裡:我們的始祖亞當,遠離了天父,使我們得了孤兒的靈,如今我們要藉著耶穌基督回到父的懷裡,當你晚上睡覺時,一躺下你就禱告,天父我是祢的孩子,現在奉耶穌基督的名,帶我到祢寶座前(有些人立刻就能看見神的寶座),與天父交談,說你心中的話,直到睡著,你就回到天父的懷中安息入睡了。

一個猷太母親的見證:
@  1992年,當我輾轉回到以色列的時候,13歲的老大、12歲的老二和10歲的小女兒都還暫時留在中國。等待選擇時機回以色列,那時完全是窮途末路:我的父親是猶太人,二戰時逃亡到上海,並在那兒生下了我。母親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拋棄了我們,12歲那年父親去世,我就成了孤兒。長大後,我在上海銅廠當體力女工。結婚生下3個孩子後,丈夫離我們而去。留在上海,滿臉都是痛苦的回憶。正好那時中國與以色列正式建交,懷著一種逃避的心情,我成了第一批回到以色列的猶太後裔。
@  初到以色列的日子,比想像中要困難許多。我不懂得那兒的語言(父親教的古希伯來語早已不在以色列使用)不懂得移民優惠政策(新移民可以有一筆安家費)在特拉維夫的大街上,我真不知道怎樣才能生存下去。我從上海帶去的積蓄只能維持3個月的生活開支,我必須找到賺錢的辦法,還要早日把孩子接到我身邊。我苦讀希伯來語,學最基本的生活語言,然後,我在路邊擺了個投資最小的小攤賣春捲。
@  以色列的官方貨幣是謝克爾,1謝克爾兌換人民幣2塊錢,更小的幣值是雅戈洛,1謝克爾等於100雅戈洛。我的春捲小攤,每天能賺到十來個謝克爾。當我的小攤生意慢慢穩定下來以後,19935月,我把3個孩子都接到了以色列。
@  孩子們初到以色列的時候,受到了不少鄰居們的責難。以前在國內(中國)時,我一直秉承再苦也不能讓孩子吃苦的原則,到了以色列以後,我依舊做著我合格的中國式媽媽:我把孩子們送去學校讀書,他們上學的時候我賣春捲。到了下午放學的時候,他們就來春捲攤,我停止營業,在小爐子上面給他們做餛飩下麵條。有一天,當3個孩子圍坐在小爐子旁邊等我做飯的時候,鄰居過來訓斥老大:『你已經是大孩子了,你應該學會去幫助你的母親,而不是在這裡看著你母親忙碌,自己就像廢物一樣。』然後,鄰居轉過頭訓斥我:『不要把那種落後的中國式教育帶到以色列來,別以為生了孩子你就是母親……』鄰居的話很傷人,我和老大都很難受,回家後,我安慰老大:『沒事的,媽媽能撐住,我喜歡照顧你們。』可是,老大說:『也許,她說得沒錯。媽媽,讓我試著去照顧弟弟妹妹吧……』第二天是祈禱日,孩子們中午就放學了。來到我的小攤,老大坐在我旁邊,學著我的樣子把打好的春捲皮包上餡,卷成成品,然後入油鍋去炸。他的動作一開始有些笨拙,但是後來越來越熟練……老大身上的轉變大得連我自己都想不到,除了幫我做春捲,他還提出由他們帶做好的春捲去學校賣給同學。每天早上,他和弟弟妹妹每人帶20個春捲去學校,放學回來的時候,會把每人10謝克爾的賣春捲收入全部上交給我。我覺得很心酸,讓他們小小年齡就要擔起生活的擔子。可是,他們沒有表現出我想像的那種委屈,他們說他們慢慢開始喜歡這種賺錢的感覺了。鄰太太經常來跟我聊天,告訴我正規的猶太家庭應該如何運作,應該如何教育孩子。
@  猶太人從來不覺得賺錢是一個需要到達一定年齡才能開展的活動,與中國的『教育從娃娃開始』一樣,他們始終覺得『賺錢從娃娃開始』才是最好的教育方式。鄰居太太告訴我,在猶太家庭裡,孩子們沒有免費的食物和照顧,任何東西都是有價格的,每個孩子都必須學會賺錢,才能獲得自己需要的一切。我覺得這樣的教育手段比較殘酷,不是那麼容易接受。但是,孩子們在學校也被灌輸著這樣的理念。他們比我更容易地接受了這種猶太法則。於是,我決定改變以前在國內(中國)對孩子們的習慣,試著培養他們成為猶太人。
@  首先,我們家確立了有償生活機制,家裏的任何東西都不再無償使用,包括我這個母親提供的餐食和服務。在家吃一頓飯,需要支付給我100雅戈洛的成本費用,洗一次衣服需要支付50雅戈洛……在收取費用的同時,我給予他們賺錢的機會,我以每個春捲30雅戈洛的價錢批發給他們,他們帶到學校後,可以自行加價出售,利潤部分可自由支配。
@  第一天下午回來以後,我得知3個孩子賣春捲的方式竟然截然不同:老三比較老實,按照老價錢,50雅戈洛一個零售,賺到了400雅戈洛;老二則使用了批發手段,40雅戈洛一個直接將春捲全部賣給了學校餐廳,儘管只有200雅戈洛的利潤,但他告訴我餐廳同意每天讓他送100個春捲去;老大的方式比較出人意料,他在學校舉辦了一個『帶你走進中國』的講座,由他主講中國國內的見聞,講座的噱頭就在於可以免費品嘗美味的中國春捲,但是需要買入場券,每人10雅戈洛,每個春捲都被他精心分割成了10份,他接待了200個聽眾,入場券收入2000雅戈洛,在上繳學校500雅戈洛的場地費用後,利潤1500雅戈洛。
@  除了老三的方法在我意料以內之外,老大和老二的經營方式都超出了我的想像。我真的沒有料到,只在短短數日之間,以前只會黏著我撒嬌的孩子就搖身一變成了精明的小猶太商人。他們的學業並沒有因此受到任何影響,為了琢磨出更多更新穎的賺錢方法,他們很努力地去學習和思考——老師授課的內容很對他們胃口,因為沒有奉獻精神之類的說教。老師問過他們這樣一個問題:當遭到異教徒的襲擊,必須逃命的時候,你會帶著什麼逃走?」對於這個問題,回答『錢』或『寶石』是不對的。這是因為,無論是錢還是寶石,一旦被奪走就會完全失去。正確的答案是『教育』與財物不同,只要人活著,教育就不可能被別人奪走。他們很讚賞老師說的這麼一句話:『如果你想將來成為富翁,就學好眼前的東西,它們將來都會大有用處的……』。
@  當老大在法律課上學習了移民法後,他告訴我像我們這樣的家庭應該可以去移民局領取安家費。我半信半疑去了,結果一下領回了6000謝克爾的安家費,這對我們一家來說可是一筆了不得的財產。然後,老大跟我說因為他給我提供了資訊,我應該付給他10%的酬金。我猶豫很久,終於決定把600謝克爾這筆大錢給他,他拿到錢後,給我和弟弟妹妹都買了很漂亮的禮物,剩下的錢,他說他會拿去變成更多的錢。
@  老大用這筆酬金郵購了一批在國內很便宜的文具,然後去學校進行售賣,利潤再投入繼續進貨,一年以後,他戶頭上的金額就已經超過了2000謝克爾。儘管老大很會賺錢,但在實際上,老二比他更能領會猶太法則的精髓。猶太人共同的一點是,從事那些不用投入本錢的行業,從事其他人不做的、無須花錢和投資的工作。當老大在利用國內的資源賺錢的時候,老二也在如此做著,不過,他賺的是不需要成本的精神領域的利潤。老二以他14歲的年齡和文筆,竟然在報紙上開設了自己的專欄,專門介紹上海的風土人情,每週交稿2篇,每篇1000字,每月8000雅戈洛。
@  老三是女孩子,因為比較保守,也沒有展露出賺錢方面的才能,但是我在她身上欣慰地看到了猶太人對生活的樂觀和優雅。她學會了煮茶和做點心,每天晚上,她會精心煮一壺紅茶,配上她自創的口味不同的點心,一家人圍坐下來邊吃邊聊天,老三的點心有點中西合併的味道,兩個哥哥都很喜歡。不過,這些點心不是免費的,兩個哥哥支付的點心費用,刨開成本和每天需要交給我的費用外,老三也能活得很滋潤。
@  當我們家的資金越來越豐富的時候,我們一家4口合資開辦了我們家的中國餐廳。我占40%股份、老大30%、老二20%、老三10%。當我們家的餐廳越來越有名的時候,我也引起了很多關注。當我獲得拉賓的接見後,我成了以色列的名人。此時的我已經完全掌握了希伯來文,再加上我的母語中文,我最後被以色列國家鑽石公司邀請擔任駐中國首席代表。
@  當我回國任職的時候,孩子們也跟隨我一起回到了中國,有了中國孩子作為比較對象之後,我方才發覺我的孩子成長得比我想像的還要優秀。在回國之前,每個孩子都去購買了很多以色列產的物品。回國之後,老師來找我了,她說我的孩子在校園推銷來自以色列的商品,從飾品到民族服裝甚至到子彈殼無所不有,她建議我好好管教一下孩子。我告訴她,我無權干涉我孩子的行為,這是他們賺取他們學費的方式。因為,我已經不再負責他們的所有學習費用。老師的眼睛頓時瞪得大大的,她理解不了像我這樣月薪5000美元的母親竟然會不給孩子學費。我請她品嘗一下女兒做的在家售價2塊錢一個的小點心,微笑著告訴她:『這是我的孩子在以色列生活幾年以來,學會猶太法則的產物,我相信他們將來都會成為優秀的人才……』。
@  在隨後的高考中,老大進入了旅遊高等專科學校,他說他要成為專業的旅遊人才,然後去以色列開辦自己的旅遊公司,壟斷經營中國遊;第二年,老二考入上海外國語學院,他說他的理想是當一個作家,在不需任何投資和奉獻的前提下賺取利潤;老三說她會去學中國廚藝,當一個頂級的糕點師,然後去開辦全以色列最好的糕點店。
@  回國以後,我發覺很多中國父母都活在一種左右搖擺的矛盾心態中,既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能成為大富翁,卻又似乎害怕孩子過早地沉迷於金錢。就好像,既希望孩子將來能有個幸福的家庭,卻又害怕孩子現在會早戀一樣。這是一種典型的葉公好龍。猶太人用敲擊金幣的聲音迎接孩子的出世,賺錢是他們人生的終極目標,至於教育、學習都是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必須經歷的過程。而中國的父母,哪怕心中憧憬無比,但卻從來不肯挑明這個話題。這句話很難說嗎?其實只是簡單的一句:『孩子,我想當一個富豪的媽媽』。

1 則留言:

  1. I am upset that you are not talking about TRUTH! Although you seemed quote so many references from Bible, sadly, bible never talks about the spirit of Orphans. It is SIN against God that render human in pain. People have to confess their sin and commit themselve to Christ. Jesus Christ is the olny Road to Father (John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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